人身故意傷害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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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身故意傷害判多少年?

人身故意傷害判多少年?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234條明確規定了故意傷害罪的基本量刑標準(下文中會有刑法中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司法實踐中,故意傷害罪具體判刑多少年、支付多少賠償金等細節問題在標準範圍內有一定的浮動。無論作為受害人還是嫌疑人,在面臨故意傷害罪時都應及時委託專業的刑事律師,以爭取更多的自由和權益。下面將為您介紹故意傷害罪在司法實踐中的一些具體的判刑細節,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故意傷害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相應地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一人輕微傷,可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輕傷,可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傷,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一級一般殘疾的,可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每增加一級嚴重殘疾的,可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級特別嚴重殘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1、帶有黑社會性質或地方惡勢力性質的;

2、因實施其他違法犯罪活動而故意傷害犯罪的;

3、持槍支、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兇器傷害他人的;

4、傷害對象為老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孕婦等弱勢人員的;

5、有賠償能力而拒不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

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

1、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的;

2、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犯罪或對矛盾激化引發犯罪負有責任的;

3、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二、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

根據《刑法》第234條之規定:

1、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4、無期徒刑的量刑基準。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2級以上(含2級)傷殘的,基準刑為無期徒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的,基準刑為無期徒刑。

5、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這裏是指實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為又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具體説來,即在本法條文標有“致人重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等字樣的犯罪,應當按照本法各該條的規定,定罪量刑,不再適用本條的規定。例如,放火、決水、爆炸、投毒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15條定罪量刑;強姦婦女或者姦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36條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38條定罪量刑;搶劫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63條定罪量刑。

三、知識延伸:故意傷害的認定

1、故意傷害罪的形態

故意輕微傷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即行為人主觀上只想造成輕微傷結果,而實際上未造成或造成輕微傷結果的,不以犯罪論處。傷害意圖非常明顯,且已經着手實行傷害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應按故意傷害(未遂)論處。

符合犯罪主體要件的行為人,在傷害故意支配下實施了傷害行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達到輕傷程度的,即可認定為故意傷害罪的既遂。故意傷害造成重傷的,包含兩種情況:一是行為人明顯只具有輕傷的故意,但過失造成重傷;二是行為人明顯具有重傷的故意,客觀上也造成了重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結果加重犯。故意傷害沒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認定為故意傷害致死的未遂犯。

基於他人承諾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綜上所述,對於人身故意傷害一般都會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實際會根據故意傷害造成被害者受傷嚴重程度來確定,如果致人重傷的會判處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但如果造成他人死亡的會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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