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緩刑可以去爭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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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毒品的嫌疑人是可以判緩刑,只要符合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懷孕的情況就可以申請緩刑,當然也需要個人的積極爭取,最好能夠聘請律師來為自己進行辯護。
販毒緩刑可以爭取嗎?
符合條件的才可能判緩刑,可以試着爭取。
《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三條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四條
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第七十五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綜上所述,對於緩刑的適用條件在我國是有明確規定的,如果販毒人員確實符合緩刑的適用條件的,那麼也可以爭取獲得緩刑,還有有概率判緩刑的,但是需要明確的是對於販毒的案件是不能夠進行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