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偵取證會調查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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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偵取證會調查哪些人?
律師解析:經偵取證會調查與案件相關的人。
一、經濟犯罪偵查措施是指經濟犯罪偵查機關為獲得證明有無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輕重的有關證據以及捕獲犯罪嫌疑人所依法採取的專門的調查措施和強制措施的總稱。
二、經濟犯罪偵查由公安機關經偵部門進行。經濟偵查部門的專業組織是經濟犯罪偵查組,在進行偵查時,一般案件將是:侵犯知識產權罪、擾亂市場秩序罪、金融詐騙罪、危害税收徵管罪、破壞金融秩序罪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
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註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註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報註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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