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被騙報案24小時能追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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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網上被騙報案24小時能追回嗎

網上被騙報案24小時能追回嗎

網上被騙報案不一定能在24小時之內追回。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個人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3、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4、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5、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6、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7、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8、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蔘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已經着手實行詐騙行為,只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獲取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並依法處罰。

二、一般來説怎樣才構成詐騙罪

1.犯罪主體

詐騙罪是自然人犯罪,單位不構成詐騙罪的犯罪主體。同時根據我國對刑事責任年齡的相關規定,十六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亦不構成犯罪主體,即其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2.、主觀方面

詐騙罪須由自然人有意行使詐騙行為,並企圖通過欺騙行為騙取他人財產。

3.、犯罪客體

詐騙罪侵犯的是受害人的財產所有權。

4、客觀方面

詐騙罪須行為人實施了包括捏造事實、隱瞞真相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欺騙行為,導致受害人產生錯誤認識進而基於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使得受害人的財產權益遭受損害。

即根據我國的四要件的規定,須滿足上述四個要件時,方可構成詐騙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另外,需要説明的是,詐騙罪是既遂犯罪,如果受騙者沒有交付財產,就屬於詐騙未遂,不應當追究行為人詐騙罪的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的四要件的規定,詐騙罪的判斷需要滿足詐騙人是自然人犯罪的犯罪主體、詐騙人故意進行詐騙行為、詐騙人侵犯了受害人的財物所有權、詐騙數額在三千元以上,滿足該四個條件就構成了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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