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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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刑法》中並沒有規定一個罪名為團伙詐騙罪,而一般在以團伙形式實施了詐騙犯罪的情況下,往往也是以詐騙罪來定罪處罰。而此時要先判斷一下,詐騙行為是否達到了規定的立案標準才行。那到底團伙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團伙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二、涉嫌團伙詐騙罪如何量刑

1、以詐騙總額來量刑。

2、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詐騙定罪量刑的主要因素是詐騙數額和情節,在達到定罪標準後,依據《最高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數額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20萬元以上屬於“數額特別巨大”,因此詐騙數額大小就是量刑的主要參考標準。

4、如果嫌疑人有自首和立功情節,法院還會從輕或減輕處罰。

5、主犯對自己從事的及所有團伙成員的犯罪數額負責,從犯只須對自己從事犯罪的數額負責。另外從犯從事不屬於詐騙行為的其他犯罪, 主犯並不知曉的自己負責, 主犯不承擔連帶責任。

在團伙詐騙犯罪當中,需要區分清楚各個罪犯的身份才行,其中從犯、脅從犯的處罰是要比主犯的處罰輕一些的。至於團伙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其實也就是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此時只要詐騙的數額達到了2000元以上的,那麼就可以認定構成詐騙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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