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量刑數額標準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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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詐騙量刑數額標準怎麼規定的?

詐騙量刑數額標準怎麼規定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詐騙罪的立案標準金額如下:

1、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

2、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

3、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五十萬元以上的,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並處罰金。

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主體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2、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3、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4、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的手段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説包括兩類,

一種是虛構事實,

第二種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説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就是一種欺詐行為。

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在欺詐行為與對方處分財產之間,財產處分必須是基於對方的錯誤認識。欺詐行為的對方只要求是具有處分財產的權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財物的所有人或佔有人。

詐騙罪主體是到了法定的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構成的罪,犯罪嫌疑人使用了欺詐的手段獲取了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法院判處詐騙罪的將會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是嚴重的還會被判處三年到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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