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未遂罪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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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未遂罪怎麼判

強姦未遂是指強姦行為因為一些外界的因素而沒有完成,我國《刑法》對強姦罪設定了較為嚴格的刑罰,但強姦未遂畢竟尚未達到強姦罪的嚴重程度。那麼我國《刑罰》又是對強姦未遂最怎麼判刑的呢?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強姦未遂罪如何判刑。

一、強姦未遂怎麼判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姦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姦淫不滿十週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什麼是強姦未遂

(一)犯罪未遂是指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犯罪未遂包括兩種類型:

1、實行終了的未遂和未實行終了的未遂。

實行終了的未遂是指行為人已經將犯罪的實行行為實施完畢,但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沒有得逞。未實行終了的未遂,是指行為人在實施行為的過程中,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客觀因素的介入,導致行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為實行終了,以致犯罪沒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能犯未遂是指根據犯罪時的主客觀情況,犯罪行為本來有可能得逞,但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沒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於行為人主觀認識上的原因或行為手段或行為對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備得逞的客觀可能性。

對未遂犯的刑事責任,刑法規定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犯罪未遂的特徵

1、行為人已經着手實行犯罪,是指行為人開始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作為某種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

2、犯罪沒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內容沒有完全實現,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對於結果犯,行為人僅僅實現了其實施犯罪的故意,沒有實現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結果的故意。對於實行犯,其實施犯罪行為的故意也沒有完全實現,即行為人慾實施完畢的行為沒有實施完畢。不論行為和結果,都是刑法規定的作為犯罪客觀方面要件的必要組成部分;

3、犯罪未得逞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為人沒有預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觀原因。

因為強姦未遂始終沒有達到強姦既遂的危害程度,所以法律也是給予了相對強姦既遂比較輕的處罰。但這並不是説強姦未遂就不用處罰,畢竟強姦未遂也是觸犯了《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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