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能取保候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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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打架鬧事兒被公安機關抓捕的,常常會涉嫌尋釁滋事,並以此接受相關的處罰。對此,當事人家屬最關心的問題就是:是否會被判刑?是不是可以申請取保候審?那麼,究竟尋釁滋事能取保候審嗎?小編在這裏給大家介紹一下相關法律條款並予以解答:

尋釁滋事能取保候審嗎?

如果尋釁滋事情節較輕微,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緩刑,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具體取保的條件如下: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較輕,沒有必要逮捕,對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採用取保候審。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有期徒刑比管制、拘役更為厲害,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較重,如果在採取取保候審時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且沒有逮捕必要時,可以採用取保候審。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目前我國關於什麼是“嚴重疾病”沒有做出法律明文規定,可參照司法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頒發的《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及其對罪犯保外就醫疾病傷殘範圍的有關規定。法律上,把生活自理障礙分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不同等級。生活自理障礙依據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動等五項條件進行劃分,五項均需護理的,定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五項中三項需要護理的,定為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五項中一項需要護理的,定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但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其相關解釋沒有對“生活不能自理”做出具體的規定。第三項的“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中的“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是指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害性的”,是指具有第三項規定的哪幾種情況的人被採取取保候審措施後不會再犯罪等。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措施的。

那麼尋釁滋事罪到底會被判刑嗎?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才會被判刑,要構成尋釁滋事罪,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一般將隨意行為分為兩類:一是無事生非型,就是行為人沒有任何理由,無事找事,打人毀物,耍流氓,耍威風,逞強好勝;二是小題大做型,是指一點點小事就故意打人或損毀他人財物。

(二)“情節惡劣”是尋釁滋事罪的必備要件之一,是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三)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

(四)強拿硬要或者恣意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行為。

(五)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

如果沒有上述情節,則不構成犯罪;如果情節顯著輕微,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另外,如果未滿16週歲,也不構成本罪。

無論是否可以取保候審,相關的行為已經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所以,小編還是希望大家可以時時保持清醒的頭腦,冷靜的態度,用和平的方式處理問題。由於取保候審相關手續辦理比較複雜,小編建議還是可以聘請律師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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