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取保出來有案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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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拘留37天取保出來有案底嗎?

刑事拘留37天取保出來有案底嗎

取保候審出來會不會有案底根據最終處罰決定的,取保候審僅僅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取保候審屬於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臨時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為,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有懲罰性;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用的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對於一般現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

二、申請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取保候審是訴訟中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對於可能判處管制、拘役,可能判處有期徒刑的或是患有嚴重疾病等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對於取保候審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年,在這期間犯罪嫌人應當遵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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