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構成醉駕能否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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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構成醉駕能否取保候審?

一、當事人構成醉駕能否取保候審?

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公安機關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未滿一週歲的嬰兒的婦女;

4、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

5、提請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

二、醉駕嫌疑人如何申請取保候審?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請的律師申請取保候審的,應當書面提出。公安機關接到申請後應當在七日內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覆。同意取保候審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

三、取保候審到期後怎麼解除?

取保候審期限即將屆滿,受案機關仍未作出繼續取保候審、變更保證方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決定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受案機關。受案機關應當在原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前作出決定,並通知執行機關和移送案件的機關。

原決定機關收到受案機關作出的變更強制措施決定後,應當立即解除原取保候審,並將《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送達執行機關,執行機關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受案機關作出繼續取保候審或者變更保證方式決定的,原取保候審自動解除,不再辦理解除手續。

綜上所述,車主醉酒駕駛會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對符合條件的可以執行取保候審。醉駕是危險駕駛罪,情節不嚴重,在取保條件中。如嫌疑人拒絕繳納保證金或者提供保證人,違反取保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可以變更措施,撤銷取保,將嫌疑人執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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