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辦理取保候審能判緩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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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説,取保候審後訴到了法院的,判緩刑的可能性大。具體的法院會怎麼判,還需要根據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一般辦理取保候審能判緩刑嗎

緩刑是有條件的對原判刑期不執行,因此,緩刑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為累犯是因犯罪被處以刑罰以後再法定的時間以內的再次犯罪,其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都較大,而其他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則是犯罪情節輕微、對社會危害性不大、個人的人身危險性也不大,實行緩刑對社會穩定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二)實行緩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會。罪犯是否再危害社會,除刑法自身的威懾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決於犯罪分子自身對所犯罪行的認罪、悔罪表現和犯罪情節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對自身的犯罪沒有認識、沒有悔罪表現,肯定會再次危害社會,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節嚴重、手段惡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實用緩刑,因為他們有可能再次危害社會。

緩刑實用的上述二個條件缺一不可,必須同時具備才能適用緩刑。一般來説取保候審的很大可能會判緩刑,但是具體還需要根據案件進行分析。

符合緩刑條件的才判緩刑。具體的條件是:

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保釋與緩刑是否可以判刑沒有直接關係。取保候審只是交了一定的保釋金,可以暫時獲得人身自由。至少刑事事實的認定和判決需要以公安機關收集的證據為基礎進行認定,不影響法院的終審判決。是否判處緩刑,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認罪態度和犯罪事實的影響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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