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一個月傳喚三次又收監是怎麼回事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W

1、取保候審只是強制措施,是有條件的在外等待開庭,並不案件的完結。如果辦案機關根據刑事訴訟需要,認為應當收監時會作出收監決定。
2、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取保候審一個月傳喚三次又收監是怎麼回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