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9個月後被收監了還能取保嗎?
一、被取保9個月後被收監了還能取保嗎?
取保候審9個月之後被收監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就可以申請取保候審,沒有其他的限制。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取保候審檢察院幾天走完流程?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
(一)本人或家屬及聘請的律師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二)辦案機關填寫《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經縣市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三)提出保證人或提交保證金,經辦案機關審查。有保證人的,填寫保證書。
(四)填制《取保候審決定書》。
(五)向被取保候審人宣佈規定,交代事項,告知法律責任。
(六)將被取保候審人移交派出所執行。
(七)解除取保候審(最長時限為十二個月)。
三、取保候審的期限是多久?
取保候審最長期限是十二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取保就是保釋犯罪嫌疑人的意思,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就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時間最長是十二個月,在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嫌疑人應該要遵守相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