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彈藥罪既遂法院一般怎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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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奪彈藥罪既遂法院一般怎麼判刑?

一、搶奪彈藥罪既遂法院一般怎麼判刑?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人民法院對於構成搶奪彈藥罪的既遂的行為人,應當按照以下規定進行判刑處罰:一般判處三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搶奪彈藥罪指的是公然奪取國家機關、軍警人員和民兵彈藥的行為,本罪在主觀上出於故意。

搶奪彈藥危害公共安全的,判處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此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年滿十六週歲的自然人。

二、搶奪彈藥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權利。本罪的犯罪對象是槍支、彈藥、爆炸物。槍支,是指以火藥或者壓縮氣體等為動力,利用管狀器具發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各種槍支,包括軍用槍支、民用槍支和公務用槍;彈藥是指供上述槍支所用的各種彈藥;爆炸物是指軍用的或者民用的各種爆炸品如雷管、炸藥、雷汞等。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將槍支、彈藥、爆炸物搶走的行為。

暴力,是指對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實行身體強制,如毆打、捆綁、傷害、禁閉等強暴行為,使其反抗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危害其人身安全的手段。暴力必須是針對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的人身當場採取的打擊或強制。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即可構成本罪的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槍支、彈藥、爆炸物而搶劫。如果行為人不知是槍支、彈藥、爆炸物而加以搶奪的,不構成本罪。例如,出於搶劫財物的目的,而搶劫的卻是槍支、彈藥、爆炸物,仍構成搶劫罪。關於行為人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的動機,可能是各種各樣的,如有的是為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有的則是為了收藏防身,還有的可能是出於好奇。不同的動機對定罪沒有影響。

搶奪彈藥罪要判3~10年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也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這項罪名的犯罪主體屬於一般主體,要具備刑事責任能力,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在主觀方面需要存在故意的犯罪行為,並且是直接故意的,過失故意行為,不需要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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