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罪該如何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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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詐騙罪該如何量刑的?

一、網絡詐騙罪該如何量刑的

我國沒有網絡詐騙罪這一罪名,實施網絡詐騙行為的,構成犯罪的,按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詐騙罪量刑標準如下:

(1)、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二、詐騙行為免於刑事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1、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2、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3、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諒解的;

5、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三、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如下:

(一)客體要件

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一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一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二)客觀要件

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1、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

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説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説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

2、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

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在欺詐行為與對方處分財產之間,必須介入對方的錯誤認識。如果對方不是因欺詐行為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就不成立詐騙罪。

3、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後作出財產處分。

處分財產表現為直接交付財產,或者承諾行為人取得財產,或者承諾轉移財產性利益。行為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他人放棄財物,行為人拾取該財物的,也應以詐騙罪論處。但是,向自動售貨機中投入類似硬幣的金屬片,從而取得售貨機內的商品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罪,只能成立。

4、欺詐行為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後,行為人便獲得財產,從而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損害。

(三)主體要件

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在不同的犯罪情節下,對詐騙罪的犯罪分子處罰不同,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具體的坐牢時間不同。最高的時候是無期徒刑。

只有確定了詐騙數額才能知曉網絡詐騙罪該如何量刑,一般網絡詐騙罪是會直接按詐騙罪的條款來進行處罰,構成犯罪輕者會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者是可以按無期徒刑來判決,其目的就是為了讓違法者為自己的行為付出該有的代價。閲讀完上文內容如果還沒有解答您的問題,您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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