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虛假理由借錢一直拖算詐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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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虛假理由借錢一直拖算詐騙嗎?

一、以虛假理由借錢一直拖算詐騙嗎?

虛假理由借錢一直拖不一定算詐騙。以虛假理由借款具有欺詐性質,是否構成詐騙罪以法律規定認定。普通的借錢拖延只能算是民事糾紛,協商不能的可以起訴後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借錢人存在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屬於詐騙,可以報警處理。

如果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他人陷入錯誤意識處分財產,算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以借錢為名構成詐騙罪怎麼處理?

1、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涉嫌詐騙罪,一旦確定罪名成立,借款人是極有可能會被量刑的。

2、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詐騙犯罪是常見的經濟類型的犯罪之一,詐騙的形式其實是多種多樣的,比如説電信詐騙、網絡購物詐騙等,但是無論是何種類型的詐騙行為,只要是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在佔有他人的財物達到了法定的立案標準的時候,就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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