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打架是自訴案件還是公訴案件?
一、夫妻打架是自訴案件還是公訴案件
夫妻打架的屬於自訴案件,對於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在立案審查時,應當尊重被害人選擇公訴或者自訴的權利。被害人要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立案、偵查。
在偵查過程中,被害人不再要求公安機關處理或者要求轉為自訴案件的,應當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提交書面申請。經審查確係被害人自願提出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撤銷案件。被害人就這類案件向法院提起自訴的,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二、自訴案件的種類有哪些
自訴案件包括三類:
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三、人民法院在對自訴案件審查後會做哪些處理
人民法院對於自訴案件進行審查後,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開庭審判;
2、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説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
自訴人經兩次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
四、家暴有哪些證據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後的報警記錄。
2、相關鑑定機構對受害人所作出的傷害鑑定結果。
3、受害方就醫時醫院開具的病例記錄或檢查照片。
4、施暴一方的書面保證或有關錄音
5、鄰居朋友的證言如果發生家庭暴力時,鄰居、朋友、同事等在場,並願意出庭作證,他們的證言就可以作為認定暴力存在的證據之一,與其他證據在一起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綜合上面所説的,夫妻打架不僅會影響雙方的感情,而且也會讓被家暴一方的身體受到傷害,對於家暴一般是會按自訴案件處理,只要有證據就可以向法院起訴,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方面的收集證據,只要存在違法的行為必定就需要承擔起法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