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尋釁滋事罪致1人輕微傷怎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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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嫌尋釁滋事罪致1人輕微傷怎麼判刑?
嫌尋釁滋事罪致1人輕微傷,判刑標準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二、尋釁滋事案件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1、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條件;
2、有明確的被告人;
3、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根據;
4、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
5、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三、涉嫌尋釁滋事罪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在司法實踐中,尋釁滋事的表現行為是很多的,造成受害人輕微傷不代表一定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比如尋釁滋事嚴重擾亂了公共場所的秩序,或者犯罪嫌疑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的,都有可能被判刑,判刑標準要有詳細的案情才能相對準確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