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有個罪叫什麼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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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有個罪叫什麼滋事罪?

一、刑法中有個罪叫什麼滋事罪

是尋釁滋事罪,尋釁滋事罪是指當事人作出一定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要受到刑事的懲罰。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二、尋釁滋事罪需要多久結案

法院審理尋釁滋事案件一般會在受理後二個月以結案。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法律上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三、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準則。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無事生非,起鬨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即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

《刑法》中規定的罪名是尋釁滋事罪,這項罪名屬於刑事犯罪,要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一共有兩種量刑標準,一個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個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受理尋釁滋事案件之後,會在兩個月內審結此案,最遲不超過三個月就會下達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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