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他人罪怎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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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他人罪怎麼判刑?

一、故意殺他人罪怎麼判刑

《刑法》中沒有故意殺他人罪,只有故意殺人罪。

故意殺人罪的判刑標準:

1、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屬於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2、犯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殺人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體要件

故意殺人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夠獨立呼吸並能進行新陳代謝的活的有機體,是人賴以存在之前提。

(二)、客觀要件

首先,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作為、不作為均可以構成。以不作為行為實施的殺人罪,只有那些對防止他人死亡結果發生負有特定義務的人才能構成。

其次,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必須是非法的,即違反了國家的法律。執行死刑、正當防衞、緊急避險均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因緊急避險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的案例極少,通常要避險 立功才可能會不構成犯罪)。經受害人同意而剝奪其生命的行為,也構成故意殺人罪。

再次,直接故意殺人罪的既遂和間接故意殺人罪以被害人死亡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為人的危害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才能斷定行為人負罪責。

(三)、主體要件

故意殺人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我國刑法分則規定的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體。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故意殺人罪的行為主體包括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

(四)、主觀要件

故意殺人罪在主觀上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三、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區別有哪些

故意傷害罪與故意殺人罪雖然在行為結果、犯罪主體、罪過形式方面相同,但是侵害的客體不同、犯罪的目的不同、構成犯罪的條件不同。

(一)、侵害的客體不同

故意傷害罪。侵害的客體是他人的健康。因此,傷害自己的健康,一般不認為是犯罪。所謂侵害他人的健康,就是對人體組織完整性的破壞或對人體器官正常機能的破壞,但是,只有給他人造成肉體上的暫時的痛苦或人格上的侮辱、精神上的刺激,不能認為是侵害他人健康;而故意殺人(未遂)罪所侵害的客體則是他人的生命權利。

(二)、犯罪的目的不同

故意傷害罪,行為人只想傷害他人使其健康受到損害,並沒有剝奪他人生命的目的。對被害人的死亡,屬於過失;而故意殺人(未遂)罪,行為人主觀心理狀態和殺人既遂是一致的,行為人預見到自己的行為會剝奪他人的生命,並且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殺人未遂,即死亡的結果所以沒有發生並不是由於行為人主觀上故意的內容的改變,只不過是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某種原因沒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

因此,區別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未遂)罪,不能單純地看行為結果。如果行為人主觀心理是追求他人死亡的目的,雖然沒有發生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也不能認為是故意傷害罪,而應認定為故意殺人(未遂)罪。

(三)、構成犯罪的條件不同

故意傷害未遂不為罪;而故意殺人未遂構成犯罪。即構成故意殺人(未遂)罪。

需要有具體的案件才能更好的分析意殺他人罪怎麼判刑,一般不同的犯罪結果所存在的處罰是完全不同的,如果在犯了錯之後懂得及時的認錯,而且也獲得受害方的原諒,那麼是可以從輕或者是減輕刑事責任,所以,不同的情形會做出不同的處理。如果您還需要諮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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