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做法醫鑑定要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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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架做法醫鑑定要多少錢?

打架做法醫鑑定要多少錢?

1、打架做法醫鑑定費可以結合以下規定確定

司法鑑定收費辦法》

第八條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鑑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鑑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

2、具體比例如下:

(1)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司法鑑定收費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

(2)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3)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5)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6)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7)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對於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

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鑑定收費金額上限。

二、法醫鑑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1、提出要求鑑定的申請。技術鑑定分為申請鑑定和委託鑑定兩種,當事人提出申請鑑定,單位委託鑑定。申請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並提供相關的資料。

2、繳納鑑定費。凡要求進行鑑定的申請人或委託人,必須在突出申請的同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收費標準繳納鑑定費。技術鑑定機構在收取鑑定費後,必須向申請人或委託人出具正式發票。申請重新鑑定時,必須再繳納鑑定費。

3、受理立案。當接收申請人或委託人提出的書面申請和繳納的鑑定費後,即已受理立案,並應在受理當天起按有關規定進行鑑定的準備工作。

4、作出鑑定結論。鑑定人作出鑑定結論。

5、書面通知鑑定結論。鑑定結論一經形成,在規定時限內儘快以規範的公文形式發給申請人或委託人。

公安機關在處理打架等治安、或者是刑事阿健時,當事人要求進行傷情鑑定的,公幹機關應及時開具法醫傷情鑑定委託書,具有鑑定資格的機構無故一般不得拒絕接收鑑定請求,而一旦請求被受理,提出法醫鑑定的申請人一般就需要支付一定數額的鑑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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