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成立犯罪可能要判刑幾年
一、賭博成立犯罪可能要判刑幾年?
賭博構成犯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二、賭博涉嫌犯罪可以從重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一)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
(二)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
(三)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蔘與賭博的。
三、賭博罪的定罪證據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四、賭博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五、構成賭博罪的犯罪分子存在哪些情形的可以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六、賭博不構成犯罪行政處罰流程是怎樣的?
1、調查取證;
2、告知處罰事實、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
3、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會;
4、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5、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七、賭博不構成犯罪可以從輕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三)有立功表現的。
在不同的賭博案件中,具體的犯罪情節是不一樣的,而人民法院則需要根據賭博案件的犯罪事實確定最終的量刑標準,特別要注意,由於賭博是違法行為,所以在賭博過程中成立的這些債務關係,一般情況下是不受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