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人半夜砸門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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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半夜砸門什麼罪?

一、行為人半夜砸門什麼罪?

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損害財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如果犯罪情節夠不上刑事犯罪標準,也違反治安管理處罰的規定,應當受到行政處罰

可以看到對於半夜砸門,如果並沒有造成其他後果的那麼一般會按照治安管理法進行處罰最多也就是會罰款賠償,但是很多情況下半夜咱們都會變成故意傷害和損害財物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其犯罪後果就難以進行估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經鑑定達到輕傷及以上的,追究刑事責任。屬於輕微傷的按治安案件處罰。

二、隨便敲人家門的犯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隨便敲人家門有可能並不會構成犯罪,但若是敲門後導致門損害,且大門財產損失達到5000元以上則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故意毀壞財物罪犯罪對象可以是各種形式的公私財物,包括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等。但是,如果行為人所故意毀壞的是《刑法》另有規定的某些特定財物,危害其他客體要件的,應按《刑法》有關規定處理。例如,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刑法》分則第2章有關罪名論處。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故意毀壞財物罪毀滅,是指用焚燒、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損壞,是指使物品部分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毀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壞手段特別惡劣的;毀壞急需物品引起嚴重後果的;動機卑鄙企圖嫁禍於人的,等等。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獲取財物而是將財物毀壞。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 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毀壞個人財物,導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壞生產、經營設備設施,造成停產或經營停止,引起重大損失;破壞手段極其惡劣的;等等。

我國的公民的住宅權利、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等都是被法律法規嚴格的保護的,如果是行為人實施了侵害任何一種權利的行為的,都是要受到處罰的,但是處罰的輕重是不一樣的,不構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構成犯罪的按照《刑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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