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期間可以回家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5W

可以回家,每月可以申請回家居住一至兩天,由執行機關批准。

拘役期間可以回家嗎

那麼拘役期間回家如何申請?

拘役期間自己寫申請回家,由執法機關批准之後就可以回家,拘役期間,可以申請回家居住一至兩天,由執行機關批准。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機關執行,不押送監獄收監強制執行勞動改造,主要是體現分管分教,致其惡習得到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惡性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

在刑期執行期間,刑法還規定準許其每月回家與親人團聚一至二天,除讓其深刻體會自由與親情的可貴、從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會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覺性外,還體現出刑法的人性和廣泛的社會監督作用。

拘役犯雖然被剝奪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但與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被剝奪自由強制勞動改造不一樣,體現在執行機關不是監獄,其次其參加勞動,可酌情獲得報酬。

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拘傳的程序把握以下幾點:

1.對犯罪嫌疑人採取拘傳措施,應當由檢察長批准,並簽發拘傳證。

2.執行拘傳可以由檢察人員或者司法警察進行,但執行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3.拘傳時,應當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年齡、住址等基本情況,向被拘傳人出示拘傳證。

4.對抗拒拘傳的,可以使用戒具,強制到案。

5.拘傳應當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進行。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單位、户籍地與居住地不在同一市、縣的,拘傳應當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單位所在的市、縣進行;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縣內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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