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脅恐嚇辱罵怎麼判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6W

威脅、恐嚇、辱罵他人的,涉嫌尋釁滋事罪,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威脅恐嚇辱罵怎麼判

恐嚇是以加害他人權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項威脅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恐嚇威脅後果比較嚴重的話,可以考慮報警處理,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對方採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節嚴重者會按照尋釁滋事罪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