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捕前和解可以不判刑嗎
一、未批捕前和解可以不判刑嗎?
未批捕前和解的,不一定能免於追究刑事責任,除非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九十條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二、刑事案件批捕的條件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未批捕前存在哪些情形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四、被批捕後委託律師辯護的費用是多少?
被批捕後委託律師辯護的費用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主要和以下因素有關: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總的來説,公訴案件中取得受害人的諒解,對犯罪嫌疑人肯定是非常有利的,至於要不要被追究刑事責任,這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分析,且批捕與否都不能絕對的説明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是否構成犯罪以及判刑標準都只能由法院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