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罪一般判刑多久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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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襲警罪一般判刑多久有案底?

襲警罪一般判刑多久有案底?

襲警罪只要構成不管是判多久都會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與相關國家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二、襲警罪立案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嚴重危害行為應當依法立案追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將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修改為:“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此次刑法修正妨害公務罪,將襲警行為獨立成罪,除了因為警察執行職務的行為的確不同於其他一般公務行為之外,最大的原因還是考慮到襲警行為的特別危害性,導致如何處罰需要區別開來,不再是“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而是增加了加重處罰的條款,即對“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妨害公務罪,最高還是三年有期徒刑不變。

綜合上面所説的,構成襲警罪已代表着當事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刑事條款,因而不管是判刑多久或者是拘役多久都會存在有案底,而且此案底也會一直伴隨着終身,所以,執法人員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實際情況來,這樣才能讓犯罪者付出該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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