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詐騙罪操盤手怎麼判刑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3W
涉嫌詐騙罪操盤手怎麼判刑

一、涉嫌詐騙罪操盤手怎麼判刑?

1、詐騙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涉嫌犯詐騙罪,不一定可以被判處緩刑。

詐騙罪是否可去爭取到緩刑,看該情節是否嚴重與輕微,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申請緩刑的適用條件。

緩刑適用條件是: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這是適用緩刑的根本條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雖然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不能表明不予關押也不致再危害社會,不能宣告緩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較深,有再犯之虞,適用緩刑難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適用緩刑。

二、 詐騙與合同詐騙怎麼區分?

詐騙罪與合同詐騙罪的區別包括兩者侵犯的客體不同

1、兩者侵犯的客體不同

一般詐騙罪侵害的是簡單客體,即公私財物的所有權,而合同詐騙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即不僅侵犯了公私財物所有權,而且破壞了社會主義市場秩序,這是合詐騙罪與一般詐騙罪的本質區別。因此,前者在犯罪的歸類上屬侵犯財產罪,而後者則屬於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2、兩者的客觀表現形式不同

在客觀方面,合同詐騙罪在客觀方面的表現必須與合同有關,行為人實施詐騙行為表現為以欺騙手段與對方當事人簽訂合同,在合同簽訂或者履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行為,而詐騙罪的表現形式則沒有這樣的限制,其表現形式多種多樣,或者偽造公文、證件來騙取財物,或者編造謊言、假冒身份、塗改單據,或以介紹工作名義騙取財物的;

3、犯罪主體不同

在犯罪主體上,合同詐騙罪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即簽訂或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而詐騙罪則為一般主體,即一切實施詐騙行為的自然人和單位。

三、被詐騙後報警能把錢追回來嗎

1、被騙錢後,報案並立案後,錢財有追回的可能,但概率很低,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關部門的重視。如果抓到犯罪嫌疑人後,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如果犯罪人沒錢的話,就可能追不回損失。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

【犯罪所得、違禁品、犯罪所用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法院審理詐騙案件之後,可能會判處詐騙行為人承擔有期徒刑、支付罰金等的處罰。當然在罪名成立之後,法院也有可能不會判處刑罰。以上就是關於詐騙罪操盤手怎麼判刑的相關介紹。閲讀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在線諮詢律師。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