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詐騙罪如何追回贓款
一、涉嫌詐騙罪如何追回贓款?
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才有可能追回贓款,公安機關立案後,會根據具體情況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三十七條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保證金等資金,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和其他證券,以及股權、保單權益和其他投資權益等財產,並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配合。
對於前款規定的財產,不得劃轉、轉賬或者以其他方式變相扣押。
二、涉嫌詐騙罪主動退贓可以免於刑事處罰嗎?
有可能,在詐騙案件中,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三、涉嫌詐騙罪報警後公安機關需要調查的事實有哪些?
(一)犯罪行為是否存在;
(二)實施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後果以及其他情節;
(三)犯罪行為是否為犯罪嫌疑人實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責任以及與其他同案人的關係;
(七)犯罪嫌疑人有無法定從重、從輕、減輕處罰以及免除處罰的情節;
(八)其他與案件有關的事實。
四、涉嫌詐騙罪通緝嫌疑人的條件有哪些?
1、被通緝的人必須是犯罪嫌疑人;
2、該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條件;
3、該犯罪嫌疑人確實在逃避法律責任而下落不明。
詐騙罪等經濟犯罪,贓款是由公安部門負責追繳的。但是,法律並沒有規定過詐騙案件立案以後公安機關必須在多長時間之內破案,如果詐騙案件的案情非常複雜,可能公安機關短時間之內是無法偵破的,公安機關將嫌疑人緝拿歸案後才有追回贓款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