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筆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8W

作為律師在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該問一下什麼問題呢?

敲詐勒索罪筆錄

接下來就讓小編我帶領大家來看看。

在會見犯罪嫌疑人之前我們必須要做好充分的準備,記錄好會見的時間、地點和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信息。通常在會見開始前律師需要向犯罪嫌疑人介紹一下自己,告訴他自己是哪個律師事務所的,並且需要在徵求他的同意之後問問題。首先可以跟犯罪嫌疑人説律師可以為他提供法律上的幫助,比如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訴等。再詳細諮詢一下犯罪嫌疑人涉事經過,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在什麼時候什麼地點被刑事拘留的?為什麼要抓你,給你的罪名是什麼?你一共被審訊了多少次?

在詢問這些基本情況之後,律師就可以針對犯罪嫌疑人所觸犯的法律法規進行科普並且提出建議。如果犯罪嫌疑人敲詐勒索的金額較小,一般是在一千元到三千元之間,那麼可能會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數額較大,一般是指一萬到三萬之間,就會被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通過惡劣的手段,比如説恐嚇、威脅、要挾等,逼迫被害人交出錢財的,處罰力度可能更大。在審判犯罪嫌疑人期間需要避嫌,如果是這個案件的當事人或者是其近親屬需要回避。與這個案件有利益關係的人、可能會影響斷案公正的人都需要回避。當然犯罪嫌疑人也具有一些權利,比如拒絕回答偵查人員提出的與本案無關的問題,自己寫供訴,查看偵查人員所寫的筆錄是否有誤,及時更正筆錄錯誤。這些都是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權利,沒有人可以剝奪。在會見最後律師關心犯罪嫌疑人的現狀,詢問他自己的權利是否收到了侵害,有什麼想對家人説的話,律師可以轉達給犯罪嫌疑人的家人。

這些就是會見的基本步驟內容,可以有效地指導律師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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