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1W

一、犯罪中止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犯罪中止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1、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

2、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

(1)中止行為是停止犯罪的行為,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為。

(2)中止行為既可以作為的形式實施,也可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

(3)中止行為以不發生犯罪結果為成立條件,但這種結果,是行為人主觀追求的和行為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3、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這裏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於犯罪中止行為。

4、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二、犯罪中止的成立條件

1、時間條件:發生在犯罪過程中:包括犯罪預備階段、實行階段。

(1)犯罪既遂以後,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只能算犯罪後的悔罪表現,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2)如果在犯罪過程中遭遇客觀障礙,明顯地告一段落歸於未遂的,一般認定是未遂。即使事後行為人積極採取措施救助被害人的,也不成立犯罪中止。

2、主觀條件:中止的自動性。--"能"達目的而"不欲""能"與"不能"應以行為人的認識為標準。雖然存在客觀障礙,但行為人沒有認識到,而自願中止犯罪的,成立犯罪中止;行為人認識到了客觀障礙,但同時認為該客觀障礙並不足以阻止其繼續犯罪,而是由於其他原因放棄犯罪的,也應認定為是成立犯罪中止。

成立犯罪中止要求是在犯罪的過程中,就包括預備犯罪、實行犯罪和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中。換言之,要是在這些過程之外,則就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在對中止犯的處罰上面,按照《刑法》中的規定來看,要是實施了中止行為之後,同時沒有造成損害的,則應當對行為人免除處罰;而要是有造成損害的話,則也是應當對行為人減輕處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