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相關內容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5.45K

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相關內容是什麼?

對於非法集資這一違法行為公安部是予以嚴厲打擊的。在非法集資案件當中涉及到許多相關法律。在辦理案件的過程當中需要對案件的法律有着清晰準確的認知與使用。那麼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相關內容是什麼?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相關內容是什麼,第1款明確了涉案財物的追繳範圍。首先,因為非法集資行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犯罪,行為人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的資金是其因實施犯罪行為而取得的財物,根據刑法第64條的規定屬於違法所得,應當予以追繳。其次,行為人以吸收的資金向集資參與人支付的利息、分紅等回報,以及向幫助吸收資金人員支付的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佣金、提成等費用,因其屬於行為人對違法所得的處分,不屬於集資參與人和幫助吸收資金人員的合法收入,也應予以追繳。第三,出於實踐可操作性和避免激化矛盾的考慮,明確集資參與人本金尚未歸還的,所支付的回報可予折抵本金。因為非法集資案件發生後能夠追繳的財物往往不足以全額返還集資參與人,很難要求本金尚未得到返還的集資參與人先將利息、分紅退出後再按比例統一償付。而且,實踐中有的集資參與人支付本金時往往已經扣除了利息部分。這一規定與2010年《解釋》第5條第3款的規定是一致的。  

第2款明確了將非法吸收的資金及其轉換財物用於清償債務或者轉讓給他人的追繳範圍,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相關內容是什麼具體包括五種情形:一是他人明知是上述資金及財物而收取的;二是他人無償取得上述資金及財物的;三是他人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取得上述資金及財物的;四是他人取得上述資金及財物系源於非法債務或者違法犯罪活動的;五是其他依法應當追繳的情形。  

證據的收集  

《意見》第6條明確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中證據的收集問題。主要考慮是:當前,非法集資犯罪具有涉案金額巨大、參與集資人數眾多、參與集資人員分散、身份核實難度較大、跨區域犯罪多等特點,使偵破案件和收集證據的難度不斷加大,給打擊非法集資活動帶來一定困難。  

因此,為有效打擊非法集資犯罪,加強執法辦案過程中收集證據的可操作性,本條明確了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的證據收集標準,即確因客觀條件的限制無法逐一收集集資參與人的言詞證據的,可結合已收集的集資參與人的言詞證據和依法收集並查證屬實的書面合同、銀行賬户交易記錄、會計憑證及會計賬簿、資金收付憑證、審計報告、互聯網電子數據等證據,綜合認定非法集資對象人數和吸收資金數額等犯罪事實。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相關內容是什麼這個問題在最近出台的文件當中有所解答。對於財物的追繳範圍,所涉及的民事案件的處理當中都有所補充和解釋。對於非法集資的時效也有所規定。以上即為非法集資案件使用法律的相關內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