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竊犯罪有要求數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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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扒竊犯罪有要求數額嗎?

扒竊犯罪有要求數額嗎?

扒竊獲得1千元至3千元以上以上的收入就有可能會構成扒竊犯罪。

1、按照刑法修正案八規定,扒竊的,並不論是否數額較大。但是,如果扒竊行為情節顯著輕微,社會危害不大的,根據刑法十三條的規定,就不應以犯罪論處。同樣,對於那些情節輕微,認罪態度好,積極退贓,危害不大的,同樣應慎重適用刑罰。

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具體數額為:5百元至2千元以上(新的指1千元至3千元以上)。而這個構成盜竊罪數額多少的起點,由於當時的司法解釋規定: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盜竊罪“數額較大”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分別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備案。因此,全國各地對構成犯盜竊罪起點數額“五花八門”,生活水平較低的地區定500元,生活水平較高的地區定2000元。過去廣西的普遍定500元作為構成盜竊罪的起點。即只要盜竊現金達500元以上或經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定盜竊的物品價值達500元以上的,才認定構成盜竊罪。否則,如無“多次盜竊”的情形,不達500元起點的都不認定構成盜竊罪。

二、扒竊沒有直接證據法院會判刑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零五條 沒有直接證據,但間接證據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

(一)證據已經查證屬實;

(二)證據之間相互印證,不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和無法解釋的疑問;

(三)全案證據已經形成完整的證明體系;

(四)根據證據認定案件事實足以排除合理懷疑,結論具有唯一性;

(五)運用證據進行的推理符合邏輯和經驗。

公安機關在接到扒竊案件的報案時,首先需要確定的就是具體被扒竊的數額,若是他人扒竊並沒有超過五百元,此時即使多次扒竊,也不會構成扒竊罪,此種情形會受到的處罰,最多就是被要求返還扒竊所得,同時會被要求支付一定數額的罰金。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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