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廣告罪既遂如何量刑?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9W

一、虛假廣告罪既遂如何量刑?

虛假廣告罪既遂如何量刑?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

1、犯罪客體

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廣告經營的管理制度。犯罪對象是廣告。

2、犯罪客觀方面

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廣告管理法規,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包括對商品的性質、產地、用途、質量、價格、生產者、生產日期、有效期、售後服務,以及對服務的內容、形式、質量、價格等做不真實的、帶有欺詐內容的宣傳。

3、犯罪主體

本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由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構成。

4、犯罪主觀方面

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不真實的廣告而故意作虛假宣傳。過失不構成本罪。行為人一般都具有營利目的,但其他目的動機不影響本罪成立。

二、涉嫌虛假廣告罪該怎麼進行認定

(一)罪與非罪

區分的關鍵看利用虛假廣告欺騙用户和消費者的行為是否情節嚴重。屬於情節嚴重則構成犯罪,如果情節尚屬一般不應以犯罪論處。

(二)本罪與假冒註冊商標罪的界限

虛假廣告罪與假冒註冊商標罪,雖然犯罪人主觀行為上有虛假、假冒的一面,但這兩個罪仍有重要的不同:

1、犯罪客體不同。虛假廣告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對廣告的管理秩序,而假冒商標罪侵害的直接客體是國家對註冊商標的管理秩序。

2、犯罪客觀方面不同。虛假廣告罪客觀方面是使用虛假廣告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宣傳,而假冒註冊商標罪的客硯方面是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行為。

(三)虛假廣告罪與詐騙罪之間的界限

虛假廣告罪與詐騙罪的主要區別在於:

1、侵犯的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廣告市場管理制度和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後者則是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犯罪客觀方面不同。前者是採用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的特定手段,而後者則是採用隱瞞真象和虛構事實的欺騙方法;

3、犯罪主體不同。前者是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而後者則是一般主體。

(四)本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界限

如果生產者、銷售者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同時生產者、銷售者又以虛假廣告的方法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欺騙宣傳的,在此情況下只能定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不能再定虛假廣告罪。

我們國家任何的廣告宣傳都必須是基於真實事實所存在的,不能夠虛假也不能夠誇大宣傳,否則將會構成我國《刑法》當中222條所規定的虛假廣告罪。這次是需要近幾年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處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