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羣架致人死亡從犯判刑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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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羣架致人死亡從犯判刑嚴重嗎

在生活中,衝突是難以避免的。小的衝突引發小打小鬧,大的衝突引發劇烈的爭鬥甚至羣架打鬥。打鬥形式的衝突可以解決一些不必要的進一步爭鬥,但是大多數衝突都是惡性的。人們常常因為種種矛盾而引發惡性衝突,而往往有人因為參與例如羣架的衝突中致人死亡,那麼打羣架致人死亡從犯判刑嚴重嗎?本站在下面文章中將進行解答,希望您的問題可以得到解決。

一、涉嫌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規定,情節嚴重的話,主犯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以上的刑法。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主犯要承擔共同犯罪中的所有責任。從犯的量刑是比照主犯從輕或者減輕、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第二十六條【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情況是比較嚴重的,屬於共同犯罪,從犯比照主犯從輕或減輕處罰。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第二十七條【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三、對一些特殊的情況,會有特殊的考慮。

如果從犯有自首等主動認錯的情況,按照法律會有適當的減刑

從上述條例來説,在大多數案例中,當打羣架致人死亡從犯判刑時,類比主犯來説從犯會被相對較輕地判刑。但是這並不意味着從犯的罪過不輕,也會被判處一定的處罰,如有期徒刑甚至更嚴重。畢竟生命對於每個人來説都只有一次,殺害他人是不對的。諾貝爾説過:生命,那是自然會給人類去雕琢的寶石。生命是生物最為珍貴的財務,所以在任何時候我們都要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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