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律師如何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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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律師如何收集證據

重婚罪雖然是自訴案件,但是當事人在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後,也是可以委託律師來幫助自己的。此時律師就要負責為當事人收集相關的證據,那麼重婚罪律師如何收集證據呢?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重婚罪律師如何收集證據

重婚罪的自訴人要提起自訴,最重要的是收集證據,證明對方與他人確實在外以夫妻名義生活。要證明對方與其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要靠自己蒐集證據,收集的證據可以包括:

1、調取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由居委會出具對方與他人共同以夫妻名義生活的證明。

2、對方與他人在外以夫妻名義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羣眾的證明。

3、去婚姻登記處查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況。如果有登記的,可以請求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配合,調取重婚的證據。

二、包二奶是否屬於重婚罪

首先“包二奶”和罪是不同的。有的人説他都有孩子了,還怎麼能不算重婚罪呢?即使是二奶都有私生子了,這個也不是重婚罪。因為重婚罪法律規定必須以夫妻的名義長期、穩定的居住,這裏面有經濟上的聯繫、生活上的照顧,同時周邊朋友、同事、鄰居誤以為他們是夫妻。這種情況下,才會使他這個丈夫構成重婚罪。

對於重婚罪的認定,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重婚行為是兩個婚姻關係的重合。

(二)因遭受自然災害外流謀生而重婚的,因配偶長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又與他人結婚的,因強迫、包辦婚姻或因婚後受虐待外逃重婚的,被拐賣後的,上述幾種情況都是受客觀條件或原因所迫,不能期待行為人不實施重婚行為,行為人沒有主觀罪過,故不應以重婚罪論處。

(三)已經登記結婚但未同居,合法的夫妻關係已經存在,或者在提出離婚的期間夫妻關係仍然存在的,此時一方或雙方與第三者登記結婚或形成事實婚姻的以重婚罪論處。

重婚罪律師在幫助當事人收集相關證據的時候,可以從上述三個方面入手,而要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犯重婚罪的話,可以同時提起離婚訴訟,要求的對方進行離婚損害賠償。本站小編為您推薦所在地區的專業律師,幫助你解決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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