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的起訴時效一般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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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的起訴時效一般是多久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除未遂形態外,都必須以造成被害人傷害為前提。根據傷情程度的不同,判斷是普通違法還是構成刑事犯罪,符合故意傷害罪構成要件的可以提起起訴,那麼公訴機關就故意傷害犯罪提起公訴的,此時法律中規定故意傷害罪的起訴時效一般是多久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故意傷害罪的起訴時效一般是多久

刑事案件,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的追訴期限為五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追訴期限為十年,不知你的傷情是輕傷還是重傷。因為傷情不同,可能判處的刑罰也不同,追訴時限也就不同。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故意傷害罪如何起訴

首先要看你是否構成輕傷或以上,才會構成故意傷害罪,能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不構成輕傷或以上,只能提起民事起訴要求損害賠償。

如是輕傷,你既可向公安機關控告,又可向法院提出自訴,自訴你自己負舉證責任,不如向公安機關控告,走公訴程序。如是重傷則向公安機關控告。賠償問題待案件到法院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三、故意傷害罪如何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對故意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裏所説的“重傷”,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2)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3)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其中“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 的”,主要是指上述幾種重傷之外的在受傷當時危及生命或者在損傷過程中能夠引起威脅生命的併發症,以及其他嚴重影響人體健康的損傷,主要包括顱腦損傷、頸 部損傷、胸部損傷、腹部損傷、骨盆部損傷、脊柱和脊髓損傷以及燒傷、燙傷、凍傷、電擊損傷、物理、化學或者生物等致傷因素引起的損傷等。1990年3月 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了《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在司法實踐中,鑑定重傷主要依據該《人體重傷鑑定標準》進行。

3、對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這裏所説的“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出 於損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傷害他人,但由於被害人受到傷害後得不到及時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於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特別殘忍手段”,是指故意 造成他人嚴重殘疾而採用毀容、挖人眼睛、砍掉人雙腳等特別殘忍的手段傷害他人的行為。

因為我國對故意傷害犯罪做出了幾個不同的量刑幅度規定,而在不同的量刑幅度內,法律中規定的起訴時效是不一樣的。因此想要了解故意傷害罪的起訴時效,就要先根據實際的犯罪情節,大概確定會在什麼範圍內作出處罰。如果當事人的傷害是輕微傷不構成故意傷害罪的,雙方又能達成調解的,就不需要起訴,也就沒有必要請律師,但是如果構成輕傷,甚至重傷,對方又不積極賠償的,建議您委託專業律師及時報案起訴,不管是要追究其刑事責任還是隻要求賠償,維權要及時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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