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還是會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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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審還是會判刑嗎?

取保候審還是會判刑嗎?

1、取保候審,是強制措施而已。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有可能予以逮捕。至於其最終結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

如果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查明犯罪嫌疑人沒犯罪事實的,公安機構會做出撤案決定,那麼犯罪嫌疑人就不會再經歷法院審理階段。

2、如果公安機關沒有做出撤案決定,那麼就會經歷檢察院的審查起訴階段,如果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發現犯罪嫌疑人符合不起訴的規定的,檢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訴決定,那麼也就不會再經歷法院的審判階段,因為法院不起訴不受理。

3、如果檢察院提起公訴,那麼就需要經歷審判階段,在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如果查明被告人確實有罪,那麼就可能會面臨判處刑罰,如果在審理過程中查明被告人無罪,那麼就可能無罪釋放。

二、取保候審的條件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採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5)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6)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請批准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

(8)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核的。

刑事案件在偵查、審查起訴、審理期間,犯罪嫌疑人若是滿足了法定取保候審的條件,那麼經相關司法部門許可,是可以辦理取保手續的,但是可以取保並不意味着後期不會被法院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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