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動植物防疫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9W

一、妨害動植物防疫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妨害動植物防疫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妨害動植物防疫罪的量刑標準,是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 【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違反有關動植物防疫、檢疫的國家規定,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危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規定,本罪是指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是指違反有關動植物防疫、檢疫的國家規定,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危險,情節嚴重的行為。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危險。

二、相關法律規定

《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第二條進出境的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裝載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裝載容器、包裝物,以及來自動植物疫區的運輸工具,依照本法規定實施檢疫。

第五條國家禁止下列各物進境:

(一)動植物病原體(包括菌種、毒種等)、害蟲及其他有害生物;

(二)動植物疫情流行的國家和地區的有關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

(三)動物屍體;

(四)土壤;

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發現有前款規定的禁止進境物的,作退回或者銷燬處理。

因科學研究等特殊需要引進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禁止進境物的,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國家動植物檢疫機關批准。

本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禁止進境物的名錄,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公佈。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犯罪嫌疑人涉及到妨害動植物防疫或者檢疫的行為,是需要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的,不同的犯罪事實後果所需要認定的量刑標準也是不同的,具體情況應當由法院進行合法的判決後來進行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發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