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東城區精神損失費賠償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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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城區精神損失費計算方式

2021東城區精神損失費賠償計算方式

2021年東城區精神損失費賠償計算方式:
一、精神損害撫慰金計算方式: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確定應當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供參考,因為各個地區,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及相關的地方性條例的規定不一致。因此目前為止關於數額的確定只能依據以上的幾點因素法官主觀裁量確定。
二、殘疾賠償金計算方式: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傷殘賠償指數×賠償年限?
(1)60週歲以下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賠償指數×20年
(2)60-75週歲之間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賠償指數×[20-(實際年齡-60)]
(3)75週歲以上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賠償指數×5年
以上計算公式中的傷殘賠償指數,根據傷殘評定級別來算,傷情評定為一級傷殘的,按全額賠償,即100%;二級~十級的,則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也就是説,傷殘等級具體等級對應的傷殘賠償指數為: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三、死亡賠償金計算方式:
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二十年。
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計算依據:
依據東城區統計局2020公佈的數據:
上年度東城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990元
上年度東城區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42926元
上年度東城區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6490元
上年度東城區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195元
死亡/一級傷殘
城鎮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806420元,農村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366740元
二級傷殘
城鎮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725778元,農村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330066元
三級傷殘
城鎮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645136元,農村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293392元
四級傷殘
城鎮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564494元,農村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256718元
五級傷殘
城鎮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483852元,農村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220044元
六級傷殘
城鎮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403210元,農村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183370元
七級傷殘
城鎮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322568元,農村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146696元
八級傷殘
城鎮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241926元,農村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110022元
九級傷殘
城鎮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161284元,農村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73348元
十級傷殘
城鎮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80642元,農村居民死亡/傷殘賠償金36674元
注:六十歲以上和構成多處傷殘的受害人不適用上述標準,依據實際年齡和傷殘綜合指數計算具體賠償數額。農村户籍在城鎮生活滿一年,並且有穩定收入的,可按城鎮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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