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按建築面積還是套內面積?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拆遷補償按建築面積還是套內面積?

一、拆遷補償按建築面積還是套內面積?

拆遷補償按建築面積,拆遷補償是按照房產證上記載的建築面積補償。

土地徵用補償土地補償費的計算標準 土地補償費=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乘以補償倍數(6<補償倍數<10)徵地安置費安置補助費的計算標準:

(被徵用地塊需安置人數乘以補償倍數)>15時總安置費=該被徵地塊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乘以152、(被徵用地塊需安置人數乘以補償倍數)<15時總安置費=該被徵地塊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乘以補償倍數乘以被徵地塊需安置人數地上附屬物和

青苗補助地上附屬物和青苗補助費補償的計算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一般按市場價格進行補償)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

二、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是什麼?

1、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遠組成的補償金額;

2、實行房屋產權調換也成為產權置換;

3、由被拆遷人自行選擇拆遷補償方式,可以二者結合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如果房屋面臨着拆遷,那麼首先是需要進行公示的,然後才能夠確定最終的補償的標準。具體的補償的標準和補償的方式都需要及時的來進行公告,比如説補償的方式,包括有貨幣補償,還有就是產權置換,這些方式都是可以協商來確定的。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