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分類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5W
律師解析:土地利用分類是區分土地利用空間地域組成單元的過程。這種空間地域單元是土地利用的地域組合單位,表現人類對土地利用、改造的方式和成果,反映土地的利用形式和用途(功能)。土地利用分類是為完成土地資源調查或進行統一的科學土地管理,從土地利用現狀出發,根據土地利用的地域分異規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將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土地利用情況,按照一定的層次等級體系劃分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類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條

土地利用分類

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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