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專門搶注商標的公司?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9W

一、有沒有專門搶注商標的公司?

有沒有專門搶注商標的公司?

當前確實存在專門搶注商標的公司,主要是搶注市場上比較熱門的商品符號作為商標,以獲得收益的公司企業。將他人的創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企業名稱和字號、著作權等其他在先權利作為商標申請註冊的行為,也應視為商標搶注。商標搶注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商標搶注是指在原商標所有者之前註冊該商標以獲取經濟利益的競爭行為。

二、不能認定商標搶注行為的不正當競爭

在立法上,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等質量標誌,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的行為屬不正當競爭行為,但未規定商標搶注行為屬不正當行為。商標法實施細則規定: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以複製、模仿、翻譯方式,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進行註冊的行為屬於以欺騙手段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行為。但是,何為“公眾熟知的商標”沒有認定標準,公眾熟知商標是否是馳名商標或知名商標,沒有法律標準和認定程序;能否從商標知名度的高低和廣告費用投入的多少來評判,缺乏法律依據,使大部分被搶注商標得不到法律應有的保護。

在理論上,有學者認為商標搶注行為是否屬不正當競爭行為很難認定,認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理由是,搶注行為只具備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部分特徵。因為雖然搶注他人在先使用並已創出信譽的商標行為屬違反公認的商業道德和公平競爭原則,且獲得了不當利益的行為,但是這部分不當利益並不構成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因為法律並未規定他人在先使用某一商標而應得的權益受法律保護。另外,搶注行為並不是欺騙或不正當,因為對於商標實行註冊在先原則,你如果不先申請註冊,別人當然可以先申請註冊,並沒有排擠競爭對手,法律並未規定其為非法,所以判定搶注行為屬不正當競爭行為缺乏法律依據。

需要注意的是,合法的註冊商標是一種正常的商業行為,如果搶注商標沒有損害其它公司企業的利益,也沒有違反註冊商標法規的規定,是不能認定為違法行為的。但是,如果通過惡意搶注來非常獲取商品使用權就屬於違反犯罪行為,需要通過司法判定來確定其承擔的刑事或者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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