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再到期的時候被搶注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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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再到期的時候被搶注怎麼辦?

商標再到期的時候被搶注怎麼辦?

商標到期被人搶注了應該向對方公司提出商標轉讓,把這個商標再次轉讓回來。向對方公司提出授權,讓對方公司把這個商標授權給自己用。不過以上兩種商標還是在對方公司手中,這個時候,你可以向商標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撤銷對方公司的註冊商標,並同時申請商標重新註冊。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當時你把這個商標做起來了,有在先權利的。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商標局對商標續展註冊申請審查後,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註冊證,原商標註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如果你的商標已經失效1年內,商標局是不會審核通過相似或相同的商標的

二、商標續期辦理途徑:

申請續展註冊商標有兩條途徑:

(一)委託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續展的書件格式:續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種,即《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辦理申請的三個步驟:

(一)準備申請書件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3) 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 註冊證複印件

(5) 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標應提交續展註冊申請書1份。

3、直接來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4、申請續展的商標為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二)提交申請書件

1、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書件準備就緒後,在商標註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員確認該申請書件是否合格。

2、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三)繳納續展規費

於2017年4月1日起,一份續展註冊申請需繳納規費調整為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屆滿的6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續展註冊申請的,還需繳納250元的延遲費。

注: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續展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續展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商標的使用是一家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非常重要的環節,企業相關負責人應當及時注意自家的商標是否,以及到期後及時進行續期的辦理流程都是需要相關人員提前進行了解的。若是他人惡意進行搶注商標的,企業負責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公正的途徑解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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