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註冊商標費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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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註冊商標費用是多少?

申請註冊商標費用是多少

商標註冊費用是根據類別按個數收費的,收費依據如下:

1、受理商標註冊費30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10個以上商品,每超過1個商品,每個商品加收30元)。

2、受理集體商標註冊費1500元

3、受理證明商標註冊費1500元

4、補發商標註冊證費500元,含刊登遺失聲明的費用

5、受理轉讓註冊商標費500元

6、受理商標續展註冊費1000元

7、受理續展註冊遲延費250元

8、受理商標評審費750元

9、商標異議費500元

10、變更費250元

11、出具商標證明費50元

12、撤銷商標費500元

13、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費150元

二、商標註冊的申請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一商標。

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條 註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範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註冊申請。

第二十四條 註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誌的,應當重新提出註冊申請。

第二十五條商標註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文件的副本;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第二十六條 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六個月內,該商標的註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

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覽會名稱、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展出日期等證明文件;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證明文件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第二十七條 為申請商標註冊所申報的事項和所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由此可見,申請商標註冊的費用並不是固定統一的,要根據當前申請的商標的具體情況分析。而對於商標申請人來講,特別要注意的問題是,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門遞交了申請費以後,即使商標申請被駁回,也不能請求退回申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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