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多少錢一個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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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註冊多少錢一個是合法的?

商標註冊多少錢一個是合法的?

在一類10個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之內,每件商標註冊申請規費為1000元,10個以上(不含10個),每超過一項,另加收100元。

商標註冊成功以後十年內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到期辦理續展就可以了。

商標註冊時的注意事項:

1.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應當打字或印刷。對於手寫的商標申請書件,商標局不予受理;

2.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名稱、地址應按照《營業執照》填寫,如果《營業執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業所在地的省、市、縣名稱的,申請人必須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縣名稱。申請人的名義公章應與《營業執照》上登記的企業名稱完全一致;

3.商品或服務項目應按照《商品和服務分類表》或《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第十版填寫規範名稱,一份申請書只能填寫一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未列入分類表的,應當附送商品或服務項目的説明。

二、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的規定是什麼?

註冊商標有效期,是指商標自獲得註冊之日起至該註冊期滿之日的期限。根據本條的規定,商標一旦註冊,其有效期為十年。註冊商標的有效期規定為十年,是與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規定相同的,與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系統也是一致的。

由於我國註冊商標專用權產生於商標註冊,因此,本條所稱的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同時也是註冊專用權的有效期。在此有效期內,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人可以充分地行使受法律保護的佔有權、使用權、處分權、收益權以及派生的禁止權,包括禁止他人在相同類似商標或服務上申請註冊與權利人的商標相同近似的商標,禁止他人未經許可使用該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有效期的起始日為商標局註冊商標的當日,由於註冊商標有效期的起始日同時也是商標專用樹木有效期的起始日,而且《商標法》第三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商標專用權有效期起始於初步審定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因此,註冊商標有效期的起始日應當同註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的起始日一樣,從商標初步審定公告的三個月期限界滿之日即商標註冊之日起算。

註冊商標有效期的期滿日與註冊商標有效期的起始日相對應,十年後的相同月、日為註冊商標有效期的期滿日。

企業註冊商標的意義在於保護自己的企業利益,通過商標的設計,為自己的企業建立企業形象。通過商標與其他企業形成區別,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商標,以防造價行為影響自己企業產品在大眾心目中的形象。而對於商標註冊的有效期進行明確規定的行為是為了國家相關部門對市場企業進行更精確的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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