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證第29類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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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註冊證第29類規定是什麼?

商標註冊證第29類規定是什麼?

商標註冊證第29類規定是包括肉,魚,家禽和野味;肉汁;醃漬、冷凍、乾製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凍,果醬,蜜餞;蛋;奶和奶製品;食用油和油脂。

商標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合同轉讓、繼受轉讓、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

注意事項

1、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併轉讓。

2、轉讓申請提交一個月後,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受理通知書》,同時按照轉讓商標在商標局記錄的註冊人地址給註冊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書》。

3、如果轉讓申請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4、轉讓申請核准後,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轉讓證明,並將該商標的轉讓事宜刊登公告。證明上的落款日期為公告之日,受讓人自該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5、轉讓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6、轉讓申請書中的受讓人為多個人共有的,商標局的有關通知或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證明的,應申請補發。

7、如果是申請人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轉讓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8、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註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9、自然人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注意事項。

二、商標轉讓須知有哪些內容

簡要説明

1、將註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的轉讓手續。

2、因企業合併、兼併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的移轉手續。

3、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辦理商標轉讓或移轉應當填寫《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

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

商標的註冊轉讓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但是商標使用權等相關權利的獲得是需要當事人自己提出申請,之後才能最終完成的,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商標註冊需要一定手續費,大概就是在幾百元到幾千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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