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產品商標被人搶注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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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們的產品商標被人搶注了怎麼辦?

我們的產品商標被人搶注了怎麼辦?

產品商標被人搶注了之後可以可以向註冊人提出異議或宣告無效。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商標法第三十三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馳名商標保護)、第十五條(禁止他人搶注)、第十六條第一款(地理標誌保護)、第三十條(與在先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第三十一條(初審公告申請在先,同一天申請初審公告使用在先商標)、第三十二條(不得損害在先權利、不得不正當手段搶注 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商標法第四十四條: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異議和宣告無效的區別在於,一個是在公告期提出,一個是在拿到商標註冊後的五年內提出宣告無效。宣告無效對馳名商標沒有時間的限制。

提出異議,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 1、收集對方屬於惡意搶注的證據!

2、收集材料證明您品牌的影響力,倘若您品牌在當地已經家喻户曉,而註冊人與您在同一地區,那麼您的勝率是很高的! 3、證明註冊人與您存在利益關係!

另外有一點不得不説,就是請注意保護好自己的權利,以免再次出現類似情況,要知道如果影響力不大的話是很難贏的!

如果您覺得贏的概率不大,而品牌對你們又比較重要可以先建議您與商標註冊人協商轉讓,倘若商標註冊人不同意,那時再提出異議!

另外異議期間為從該商標初省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還有即使您異議成功了,商標局也只會駁回其在您已經使用的產品上的專有權,再您為使用的產品上商標註冊人仍然會獲的專有權利。

綜上所述,如果公司的產品在銷售火熱的基礎上遺漏了商標註冊的法律程序就非常容易被他人惡意性地搶注,甚至還出現了以商標作為威脅進行敲詐出售的行為,此時如果權利人認為對方存在嚴重侵權的行為就可以直接請求認定無效或者起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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