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泄露商業機密怎麼證明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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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泄露商業機密怎麼證明是他?
員工泄露商業機密可以通過物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據證明是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我國刑事證據有以下七種:
(1)物證,書證;
(2)證人證言;
(3)被害人陳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5)鑑定結論;
(6)勘驗、檢查筆錄;
(7)視聽資料。
二、侵犯商業祕密罪的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有下列侵犯商業祕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的。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祕密的,以侵犯商業祕密論。
三、侵犯商業祕密的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侵犯商業祕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給商業祕密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業祕密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3、致使商業祕密權利人破產的;
4、其他給商業祕密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
針對泄露商業祕密的這種行為,完全是可以追究該員工的刑事責任的,對公司來講,只要能初步提供商業祕密泄露的相關證,就可以到公安機關去報案了,其他詳細的證據可以由公安機關調查,構成侵犯商業祕密罪的也是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