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和著作權的異同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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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和著作權的異同是怎樣的?

專利和著作權的異同是怎樣的

1、著作權和專利權的區別:

(1)保護的對象不同。著作權保護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觀點的表現形式,不保護思想、情感和觀點等內容本身,這些形式表現為小説、論文、電影、歌曲、圖畫等種類。專利權保護的是發明創造,屬於思想、觀點內容範圍,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比如電視機的發明、燈泡的製造方法、外觀設計等。

(2)保護的條件和要求不同。由保護對象所決定,著作權法可以保護兩部主題內容相同的作品,只要這些作品具有獨創性;但專利權不會保護主題內容相同的兩個發明創造,例如,甲發明了電視機,並申請了專利,乙就不能再申請這一專利。

(3)權利產生方式不同。著作權通常可以自動產生,不必經過任何登記或審查程序;專利權則必須依法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進行審查後授予合法申請人。

(4)權利內容不同。著作權的內容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兩方面;而專利權僅包括實施權、許可他人實施權、轉讓權等財產權內容,不包括人身權內容。

(5)權利保護期限不同。如前所述,對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後的50年;專利權的保護期分別為發明專利20年,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10年,均從申請日起計算。

2、著作權和專利權的相同點:

1)無形性:

(1)表現為對權利的佔有。

(2)標的是權利,是無形的。

(3)利用和轉移一般並不引起相關有形物的消耗和轉移。

(4)標的具有可分別利用性(有人稱之為“使用價值無限性”),即在同一時間、不同地點可由多人分別按各自的方式加以利用。

(5)侵害行為不一定都很直觀、明顯,既有直接的,也有間接的,情況多種多樣,比較複雜,給侵權的判定增加了難度。

2)獨佔性:專利權、版權為權利人所專有,非經權利人許可或經過一定的法律手續,其他人不得擅自行使這些權利,否則就構成侵權;

3)地域性:一國或一地區所確認和保護的權利,只在該地域有產權,超出該地域就不發生效力。

4)時間性:保護有期限。

二、專利的類型有哪些?

1、發明專利。針對產品、方法或者產品、方法的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發明專利;

2、實用新型專利。針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3、外觀設計專利。針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專利和著作權都屬於知識產權,但這兩種知識產權的類型是完全不一樣的,在我國,專利分成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專利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社會的進步和發展,而著作權更多程度上保護的是作者的思想、情感的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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